明清两代,是中国传统家具发展的黄金时期。这一时期,不仅中国传统家具品种——漆饰家具发展到了它的历史最高峰,还产生了世界家具史上罕见而被世人称为“独一无二”的优质硬木家具——明式家具和清式家具。
明式家具是指明代至清代前期(包括唐熙、雍正早期)制作的,以黄花梨、紫檀、铁力木、鸡翅木和少量的红木等为主要材料的优质硬木家具,它以江苏地区和山西地区为主要产地,其主要特点是采用木架构造形式,造型简洁,体现了明快、清新的艺术风格。明式家具制作上讲究巧妙的榫卯结构和加工工艺,讲究线条的优美,大多数器物不事雕琢,或仅在部分构件上作小面积的雕饰,充分发挥了硬木的色泽和纹理之美。我们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明式家具的艺术风格,那就是古、雅、精、丽。
继明式家具之后,在中国传统家具史上出现了以形式丰富多彩为特色的清式家具。所谓清式,是指从乾隆时期开始形成的家具式样。它用材趋于厚重,体型宽大,装饰上求多求满,甚至多种材料并用,多种工艺结合,炫耀其华丽富贵,充分发挥了雕、嵌等装饰手段。它变流畅为肃穆,化简素为雍容的家具格调,一改前代风格,与传统的明式家具简朴、素雅的风格形成强烈对照。清式家具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形成了地域性特点,制造地点主要是江苏、广东、福建地区以及北京,因各有自己的地方风格,于是又分别被称为“苏式”、“广式”“闽式”和“京式”。
苏式家具:是指以江苏省为中心的长江下游一带所生产的家具。苏式家具形成较早,明式家具即以苏式家具为主。它在造型和纹饰方面较朴素、大方,以造型优美、线条流畅、用料和结构合理为世人称道。进入清代以后,随着社会风气的变化,苏式家具也开始向富丽、繁复的风格转变。但清秀雅丽之气,一直是他处所不及的。由于苏州地区制作家具的原料匮乏,据估计当时一件家具木料的运输费用可能是其成本的一半以上,所以工匠们都惜料如金,对每块材料都要反复观察衡化,算尽用绝。苏式家具在家具制作中大都油饰里面,一方面为避免受潮,另一方面也有掩饰里面皮材料的作用。苏式家具大面积整料雕刻的较少,经常用小块木料攒接。
广式家具:是指以广州和广州周边地区为中心制作的家具。广式家具的最主要的用料是红木(又称“酸枝木”)。由于广东有进口红木原材料的便利,材料丰富,所以广式家具用料粗硕,且讲究木质的一致性。一般一件广式家具都是一种木料制成,决不掺杂其他种类的木材。广式家具追求华丽,注重雕刻与装饰,其花纹雕刻的面积宽工广而纵深,有的家具雕刻装饰面积竟高达80%以上。其雕刻风格在一定程度上受西方建筑雕刻的影响,纹饰隆起较高,个别部位近似圆雕。广式家具喜采用自然形态的动、植物纹样,如西番莲、松、竹、兰、梅、牡丹、葡萄、鹤、鹿、狮、蝙蝠等,与京式家具中多博古器物纹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其中最常见的纹饰图案是竹节和梅花。广式家具除大面积雕刻外更注重镶嵌艺术的发挥,镶嵌的材料形形色色,通常有螺钿、大理石、金属、黄杨木等。所以说我们今天一看到镶嵌螺钿的红木家具,通常可以断定是广式家具,而苏式家具大多是嵌瘿木,所以我们今天一见到镶嵌瘿木的家具,就可以断定它是苏式家具。镶嵌大理石的作法在苏式、广式中均存在,以广式为多。广式红木家具在清中期大批生产,其产量比其他地区应大得多,这从今天广式家具的存世量上也可看出。
福建生产的“闽式”家具:是各种论著中很少提及的,其实它独特的设计制作风格、工艺成就和大量精美的产品在清式家具中应占一席之地。它的特点是材料多样,紫檀、鸡翅木、红木、楠木、桂圆木均广泛使用,它与广式家具相仿之处是用料充裕,雕刻繁复,经常有不同材料“相拼”作法,也喜欢以不同材质木料镶嵌作装饰。清代的京作是因皇室、贵族生活起成的特殊要求而制作的。造型上给人一种沉厚宽大、雍容华贵及庄重威严的气象。宫廷用具因为追求体态的豪华,对家具的用料要求极高,通常以紫檀为主要用材,次为红木、花梨等。京式家具自清代中期以来,重紫檀、红木而轻黄花梨。从纹饰上看,它与其他地区家具比较又独具风格,它从古代铜器和汉代石刻艺术中吸取素材,巧妙地装饰在家具上。在家具上雕刻古代铜器花纹早在明代就已出现,清代在明代基础上又得到更广泛的应用。明代多雕刻夔龙、螭虎龙,而清代则是夔龙、夔凤、拐子纹、蟠纹、夔纹、兽面纹等无所不有。京作硬木家具还采用景泰蓝和大理石装饰等工艺,以增加艺术感染力。
京式家具:要注意早期和晚期的区别。早期京作是皇家造办处制作或由造办处出样监制,质量上乘,有皇家气派,精美绝伦,生产量和存世量都极少。晚期的是20世纪初由民间木工伤制宫廷样式的家具,质料拼凑,雕工粗劣,造型松散,榫卯不精。清代家具除江苏、广东、福建、北京等地带有明显地方特点和风格而成为主流外,其他地方的家具制作,如山西、山东、宁波、扬州等地,也各有风格和特点,只是数量上和影响上都小了很多。有时人们笼统地将山西工归于京作,山东、宁波、扬州工归于苏作。
就现存的明清家具来看,椅、凳、墩是数量最多,品种最为丰富的三类坐具。
椅子是明清家具中最有典型性的高足坐具,不仅品种多,而且制作精。明清椅子按其基本形态可以分为:交椅、圈椅、四出头官帽椅、南官司帽椅、玫瑰椅、靠背椅等。交椅是腿足交叉的靠背椅,其突出的特点就是可以折叠。它在椅类中等级名份最高,在宋代已存在(最初均无扶手)。明式交椅的精品多为黄花梨木制作,装饰部位金在靠背、扶手和踏脚枨处,工艺手法比较简洁。入清以后,交椅的制作(柴木除外)量已很少,所以现在黄花梨交椅的存世界是极少的,个别流通的十有八九为仿制。圈椅的名字是以座上椅圈命名的,这类椅子大多成对摆在正厅方桌两旁,显得庄重、大方。圈椅一般通体光素,有的背板为独板,或素面或雕有简单花纹,背板为三攒式的年份应偏晚些。今天看来,圈椅作为家具中最具人体力学原理特征和空间美学特征的一种坐具,是极为珍贵的历史遗存。四出头官帽椅以椅背搭脑两端和两侧扶手前端均出头而得名,而且其出头多是通过立柱微向搭脑后上方及扶手外侧弯转,形成流畅而自然的曲线,尽头磨成圆头,令人感觉柔润舒适。四出头官帽椅的数量相对较少,多用黄花梨木制成,红木和戏翅木制的十分少见。椅背线条形状根据人体脊背的自然曲线设计,而且多用一块整板做成,上施以圆形浮雕或根本不装饰,十分雅洁大方。南官帽椅的搭脑和扶手前端则不出头而是做成软圆角,与立柱格角相交或做成上下平压的“烟袋锅”式(子母榫)。除了这一点外,南官帽椅与四出头官帽椅无大区别。官帽椅是明式家具中椅子造型的一种典型款式,但清式亦有官帽椅。清式多用紫檀、红木制成,用材较明代宽厚粗壮,背板或为三攒式,或进行繁缛雕琢,光素极少,搭脑也由明式的平直搭脑改为罗锅胀形式的曲线搭脑。玫瑰椅形体比较低矮,靠背、扶手与椅面几乎垂直相交,并且椅背低于一般椅子,与扶手相差无几。这类椅子因为四腿与面上立柱一木连做,且四腿的侧脚收分又十分明显,所以靠背前倾,使用起来并不舒服。但由于它用圆材制作,又饰以精美的角牙或者流畅的壶门轮廊,外形十分美观雅致,所以,一直以来它都受到人们的喜爱,而在今天的流通市场上也难觅芳踪。明代玫瑰椅多取圆材圆角,框架简洁而不作过多变化,清式玫瑰椅常在靠背与扶手上做出一些变化,腿足则时兴方足圆棱的劈料做。无扶手靠背椅是椅子的最普通形式,也是最早出现的椅子形态。这种椅的形体比一般扶手椅略小,椅背较高,也分两种形式:搭脑两端出头且出头部分微向上翘,犹如挑灯的灯杆的则称“灯挂式椅”或“二出头椅”;而搭脑两端不出头的则一般俗称为靠背椅,传统叫法为“一统碑式椅”。清代中期以后出现的扶手椅,变化很大。它基本是使用方料,用料宽绰,体态丰硕,厚重庄穆,它与明式扶手椅不同之处,是它的靠背不再像明式扶手椅那样按人体自然曲率设计而是与座面呈90度垂直;它也不再像明式扶手椅一样四腿一木连做,侧脚收分明显可见,而 座面上下分开,用走马销相联接,座面下普遍使用束腰、方料直腿和马蹄足。腿间横枨也不像明式那样采用“步步高赶枨”,而是装在同一平面上。清式扶手椅的靠背、扶手均做成屏风式,但形式多样,年份较早者为三攒靠背板加上拐子式装饰,年份再晚一些出现“什锦椅”和“灵芝椅”。还有一种形式是靠背边框中镶木板、瘿子木板(镶大理石板、瓷板者极少),这种屏风式以三屏式居多。广式椅子中背板多为镂花木板制式,花色众多,当时的产量巨大,现在的存世量也较多。清式扶手椅的搭脑造型也极为丰富,有明式椅的平直搭脑,亦有罗锅枨式搭脑,云头式搭脑,但最具特色的还是卷书式搭脑。明式清式家具中均有“宝座”,宝座大多形体较大,座面以下的做法采用床榻做法,多用鼓腿彭牙形式,突出了稳重、大方的特点。座面以上常见的有圈椅式、三屏式、五屏式,饰以龙凤纹样,充分显示了它的庄严和高贵,这类椅子大多单独陈设,很少配对,前置脚踏,后面置落地大屏风,显得格外庄重、威严。大多在宫廷中和朝廷重臣家中使用。
在明清家具中,凳的品种不如椅类多,而且等级要比椅子低。一般来讲,它很少出现在档次较高的场合,一般只是卧室与偏房的用具。凳子大体可以分为交杌、方凳、春凳、条凳、圆凳、坐墩等。交杌就是现在仍在使用的“马扎”,腿足可折叠,携带方便,座面常为藤编软屉。明式交杌形体较大,高度相当于一般的杌凳,部分交杌工料极精,有的在前面还加有足承,坐起来更为舒适。清式交杌较之明式更为华丽。民间还广泛使用形体低矮的小型交杌制品。方凳大体可以分为无束腰和有束腰两种形式。无束腰即四腿直接承托座面,面下用牙条或横枨,腿足多为圆形,或外圆内方,一般四腿八挓。在无束腰的杌凳中,还有一种“四面平”式,也叫“四面齐”。它的腿与面相接成粽角榫或是格肩榫,明代牙子不挖堂肚,清代在边抹上加挖堂肚。有束腰的方凳以直腿内翻马蹄,腿间安直枨或罗锅枨为常式,直腿之外又有鼓腿彭牙内翻马蹄式或三弯腿外翻马蹄式。春凳形如长几,体高如凳,可容两人或三人并坐,必要时可以放置器物,当炕桌使用,是为长方形。条凳是长条形,虽也可使两三人同坐,但由于坐面较窄,仅可供坐,别的用处不大。圆凳同样有束腰式和无束腰式之别,结构形式与方凳的形式基本相同。圆凳座面存在镶嵌瓷芯面子的做法,面子多为青花瓷面。圆凳有四足、五足或六足的形式,凳面除圆形外,还有圆形的组合或变形体,比如有一种五足圆凳,其造型呈梅花形,称其为“梅花凳”。
坐墩的基本形态是类似鼓的圆墩,中间大,两头小,且多在两端各做出一道玄纹和一圈鼓钉纹,所以又叫“鼓墩”,一些鼓墩的表面常常覆盖锦绣的织物,故又名绣墩。明式墩的形体通常较粗壮,颇显稳重,大方。清式墩的造型较明式墩丰富,有圆形、海棠形、梅花形等。而且清式墩较明式墩更为修长俊秀,普遍座面较小。清式凳的造型有别于明式,明式凳的枨子多数都在腿子上截,而清代中期的凳子横枨多数都在腿子的下半截,如果不用横枨,则必在足下安托泥。明式有相当数量的无束腰杌凳,而清代中期却很少见到。
明清时期的桌子用途非常广泛,是家庭生活的必须品,所以桌子的种类十分丰富。大体可以分为方桌、炕桌、棋桌、画桌、书桌、供桌、条桌、琴桌、酒桌、圆桌、双半圆桌等。方桌是传世较多的一种家具,有大、中、小之别,匠师名之曰“八仙桌”、“六仙桌”、“四仙桌”。八仙桌尤为常见。明式家具方桌枨上变化极为丰富,有罗锅枨、直枨、霸王枨等形式,其中有一种“一腿三牙”方桌,造型最具特色。清式方桌丰富多姿,清末民国时流行牙板下加花板的制式,至今为市场最常见之物。炕桌是在床榻上或地面上使用的矮型家具。棋桌是专为弈棋而做的一种桌子,多为方形。这种桌子桌面设地巧妙,有活盖,盖下有棋盘和抽屉,抽屉里面存贮各类棋具、纸牌等娱乐用品。画桌的尺寸宽大,宽度一般不少于65厘米,基本造型同于条桌,为了便于站起来书画,画桌不应有抽屉。书桌形制很多,桌面下置一个或一排并列抽屉。直足的书桌在明代和清代早期较流行,到清代后期出现了架几式书桌(又称写字台、搁台),这种书桌抽屉多,形体大也更加实用。在清代架几式书桌中还常连带脚踏,材料上以红木制作为主。供桌是陈设在厅堂的长方形桌子,清中、中晚期的型制应高于一般桌几,尺寸在90厘米以上。清末民国制品,形态宽大,制作很精良繁杂。现常见的供桌,大多为精末期至民国年间的制品,坊间常谎称为“画桌”。条桌是一种长方形桌面的桌子。条桌的尺寸可长可短,一般以一米上下最为常见,也有二米以上的。条桌的制作大多精美,桌上一般陈设观赏品,其观赏价值大于实用价值。琴桌最初或许是置琴专用的家具,但我们今天见到的琴桌多是清中期以后的用于放置观赏品的有观赏价值的器具,它们形体很接近案类,两边的吊头有方头和卷书之外,桌面下安对称的花板,花板有通长和镶接之别,通长要比镶接的好。琴桌的面板都很讲究,面芯一般镶嵌瘿木、云石、瓷板,通常采用三段镶嵌工艺,俗称“三镶”。酒桌是一种小型长方桌。酒桌在明代较为流行,一般做得比较雅致,桌面与腿常来用案形结体。桌面下有的设计成双层隔板或屉桌形式,用以放置酒具。桌面边缘多起阳线一道,名曰“拦水线”,是为阻止酒肴倾洒,流沾衣襟而设。前后一般不加横枨,即使有也采用搞罗锅枨,以免防碍腿足的伸缩。两侧多施双横枨,稳固而美观。酒桌在清代康熙以后开始减少。圆桌桌面大小各异,腿足从独腿、三足、四足、五足一直到六足,有直腿式、收腿式和三弯腿式等多种制式。圆桌用材大都为红木,现在流传下来的圆桌多清代之物,雕饰繁缛精丽,装饰性强,有着较为典型的清式家具风格。圆桌亦可由两张半圆桌拼成,俗称“拼圆桌”,这种桌在清末民国时期较流行。半圆桌亦称“月牙桌”,可以单独靠墙放置,有专家论所有单一的半圆桌均为拼圆桌丢失另一半。对比明式桌子和清式桌子,我们可以发现在用材方面,清式桌子远远丰富于明式,而且还有很多附属材料,如各种木雕、玉石、彩瓷、竹黄包镶、嵌竹、嵌瘿木芯、嵌螺钿、嵌象牙、兽骨等。制作精巧,为前代所未有,充分体现了清式家具在装饰上求富贵、求华丽的风格。
案是一种形似桌子的家具,只是腿足制作位置不同,通常把腿在四角的称桌,而把四腿缩进一些的称案,案面两端又有翘头和平头之别。明式尧翘头案多用铁力木和花梨木制成,翘头常与案面抹头一木连作。案面下牙条、牙头和腿子的处理有不同的做法。夹头榫和插肩榫是明式家具的常见做法,而托角榫则是清代常见的做法。所谓托角榫即是指面下牙条分三段安装,另在腿子两边镶牙头,腿子两侧只开出浅槽,但不开透。案的腿足造型,大体可分三种:一种是直足直接落地,或是将腿足向外撇出,无档板和圈口,也无托泥,只是在两腿间安两道横枨;二是足下踩托泥,托子加圈口和档板,档板上雕刻草龙纹、几何纹或者做成直棂型;另外一种是架几案,这种案在明末清初开始流行,案面两端改由两个方几支承而非单纯的腿足。
明清时期的几类家具依其造型和使用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香几、茶几、花几、套几等。
香几主要用于置炉焚香、陈设观赏物,明代或清初时期的香几多是圆的,亦有少量方形香几存在,个别还有荷叶式或六、八角形的,清代香几出现梅花式、海棠式、方胜式、双环式等,其造型相较于明代更为丰富,香几因置于屋宇中央使用,要求四面八方都能看到它的完整形象,所以一般都十分精美。茶几出现于清中晚期,以方或长方居多,高度大体与扶手椅的扶手相当或稍高,常和椅子组合陈设,单独使用的不多。花几出现晚于茶几,大都较一般桌案要高,是用来陈设花盆或盆景的,基本形同香几,大多成对摆设。多放在厅堂四角或正间条案两则。套几是由几件由小到大的花几组合成的,用时可逐一分开,平时套拢一起,节省空间,使用灵活。有四件一套,或六件一套的。这种形式是在清嘉道以后流行起来的,颇有组合家具的意味。
床榻作为一种卧具,是各种家具中历史最为悠久的一类。明期时期的床有架子床、拔步床、罗汉床等。
架子床是明代非常流行的一种床。架子床有四柱床、六柱床之分。四柱床即床面四角立柱,左右及后面安床围子,立柱上端四面安倒挂牙子,上有床顶。六柱床即在正面床边多加两根立柱,在与边柱之间各装一块门围子。腿足则多做成鼓腿内翻马蹄(俗称“得蕉腿”)或三弯腿形式。清代乾隆以后的架子床与明式架子床有明显不同。造型结构趋于华丽繁复,装饰图案上更重雕工,床围、挂檐和门面上的图案多采用透雕方式,而不是像明式一样采用细木攒接。清末民国时还出现了俗称“大开门”和“小开门”的架子床,顶盖正檐上也出现悬扁额(又称“毗卢帽”的做法,床屉下床足则多做成封闭式的床柜形式。
拔步床造型独特。从外形看似把架子床安放在一个封闭的木制平台上。平台长出床的前沿二三尺。平台四角产柱,镶以木制围栏,有的还在两边安上窗户,使床前形成一个小长廊。长廊两侧可以安放桌凳类小型家具,用以放置杂物。这种床形体很大,床前有相对独立的活动范围,虽在室内使用,却宛如一间独立的小房子。这种家具在南方比较常见,床架的作用是为了便于挂帐子。
罗汉床是指左右和后果装有围栏但不带床架的一种床。这种床但可以供睡眠,还可在厅堂待客。正中放一炕桌,两侧陈放坐褥、隐枕,桌上陈设杯盘茶具,主客各坐一边随意畅谈,不拘礼节,其作用相当于现今两个单人沙发中间夹一茶几。在明代,上等罗汉床多由黄花梨木制成。床围栏多用不小木材做榫攒接而成,最简单者用三块整板做成,围栏两端做出阶梯形软圆角,既朴实又典雅,而罗汉床发展到清代造型更富于变化,装饰也更为华丽,其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它的多屏式围栏。清式罗汉床围栏多取五屏式或七屏式,有的甚至多达九屏,中间一屏明显高于两侧,呈阶梯式对称格局。围栏多攒框镶芯,或透雕,或浮雕,或镶嵌,或彩绘,很少有攒棂手法。总之,力求繁缛多致,追求庞大豪华是清式罗汉床最大的特色。
北京匠师称只有床身,自上无任何装置(既无围栏也无床架)者为“榻”。榻的造型结构极为简单,其变化主要体现腿足。榻通常采用直腿式,腿间施以直枨或罗锅枨,有的嵌矮老或卡子花做装饰,也有的仅在直腿足端挖出内翻马蹄,十分简洁朴素。
明清时期的屏风大致有座屏、围屏、挂屏之别。
座屏即屏下有底座支承的一类屏风,多为单数,最少一扇,最多可达几扇。每扇以活榫连接,可拆卸,正中一屏最高,两侧递减。都有须弥底座。有的在屏风上安有各式屏风帽子,既美观又起加固作用。独扇屏风又称插屏,是在两纵向木墩上各竖一立柱,两柱之间用两道横枨连接。两墩中间前后两面镶雕花披水牙,两横枨中间镶雕花绦环板。立柱前后两面立站牙,内侧起槽,再将屏框插入槽内,屏芯当中或镶嵌或雕刻,或刺绣或彩绘,各种形式都有。这类屏风有大有小,大者多设在室内当厅之处,小者置于案头,以供清玩。这类屏后发展成为清代的穿衣镜。
围屏和座屏不同,它不用底座,也不安屏帽,多为双数,最少四扇,最多可达几十扇。但不论数量多少,高度一律相同。屏框间用铜钩钮连接,可以拆卸和组合。每扇的下部有矮足,只须打开一定的角度,便可直立。屏芯用纸绢等装饰,上面绘绣各种图案,或山水花鸟,或名人书法,或人物神话故事,具有很高的品味。室内陈设既可间隔大小,同时也增添室内的装饰效果。
挂屏是明代末期出现的一种悬挂在墙壁上的装饰物。一般成对或成组,如四扇一组称四扇屏,也有中间挂中堂,两边各挂一副对联或一对挂屏的。进入清代,更风行一时。
箱的种类极为丰富,有官皮箱、衣箱、药箱、冰箱、百宝箱、提盒等。
箱中设计尤为巧妙的要数官皮箱。它形体不大,但结构复杂,是一种体量较小制作较精美的小型庋具,它是从宋代镜箱演进而来的,其上有开盖,盖下约有10厘米深的空间,可以放镜子,里面有支架,再下有抽屉,往往是三层,最下是底座,抽屉前有门两扇,箱盖放下时可以和门上的子口扣合,使门不能打开。箱的两侧有提环,多为铜质。官皮箱适合存放一些精巧的物品,除为家居用品之外,由于携带方便所以常用于官员巡视出游之用,所用称其为“官皮箱”。
橱主要用以存放食物和食具,高度与桌案差不多,橱面也可作桌案作用。但这种橱通常是在橱面之下设一排抽屉,两屉的俗称“联二橱”,三屉的俗称“联三橱”,还有四屉的。抽屉之下封闭成一个大闷仓,把抽屉拉出后可在闷仓内存放物品。由于这种橱的突出特点是屉下皆有一个闷仓,故习惯上又统称之为“闷户橱”。
柜也是储藏物品的立式家具,明清时期柜类家具,大体有圆角柜、方角柜、顶箱柜之分。圆角柜是一种很有特征的明式家具。它四周与腿足全由一木连做。因一般都使用圆材,棱角不十分突出,故称圆角柜(北京匠师通称“面条柜”)。圆角柜的特点是稳重大方,轻便耐用。其用料多比较粗壮,收分明显,柜顶有喷出的柜沿。它的门没有合页,柜门与柜帮的结合是门轴插入的作法。方角柜的特征是各面都垂直的,没有侧脚,柜顶也没有喷出的柜沿,门扇与立轴之间是铜合页。顶箱柜是一种组合式家具。它在一个立柜的顶上另放一节小柜,小柜的长和宽与下面立柜的相同,故称“顶箱柜”。这种柜明末清初流行,大多成对,在室内陈设,或两个顶紧柜并列陈设,或在大厅两侧相对而设,因其共由两个相柜和两个小柜组成,所以又有“四件柜”之称。清中晚期以后,四件柜逐渐演变为玻璃门或玻璃镜门柜。
架格以存取便捷,可供观赏为特点,主要用于存放书籍、器具和供放观赏品。架格一般都在两侧及后面设有围栏、背板,并用樘板、隔断和抽屉等分出大小不同的层次空间。明式架格一般很少装饰,简练的造型与光洁的木色纹理十分协调。结构上普遍以横置樘板分层,两侧堂以短材攒接成棂格栏杆。清代的架格结构上则常见的横板之上又用竖板分隔成许多大小不同的格断形式,其上可以摆设多种奇珍异宝,故又称为“多宝格”或“多宝塔”,形制颇为精巧。
柜格是将柜子和架格两种器物相结合的造型,格子部分常用于陈设古董,中间平设二或三个抽屉,下节为柜。因这种类型的柜子在万历时期较为流行,所以又有人称其为万历柜。柜格类家具在清代使用也较普遍,只是与明代有所不同,明式柜格大多将上格部分做成一层或两层四面透空的平屉,而清代柜格则将左右及后面用板封死,格下的抽屉和柜门则大多刻上繁琐的花纹,感觉上不如明式柜格亮丽大方。
海南黄花梨:架类家具主要有衣架、盆架等。
海南黄花梨:衣架的造型普遍宽大疏朗,以小件木料雕制、攒接中牌子(上下横枨之间的牌匾式棂格),并在座上施站牙,架上方角端施云头、托牙等。用料讲究,做工精细。明、清衣架在造型结构上并无多大变化,只是用料与装饰上有所不同,明式追求朴素简练,而清式则注重富贵华丽。
海南黄花梨:盆架(又称面架)在明清时期获得高度发展,做工、造型和装饰工艺等均形成了自身特色。盆架的基本形式主要有单体盆架以及盆架与巾架相结合的复合盆架两大类。单体盆架一盘分三足、四足至六足几种,形制结构比较简明。这种盆架直腿的居多,曲腿的很少见。
海南黄花梨:台座类家具包括有灯台、镜台、梳妆台等。
海南黄花梨:灯台是当时的室内照片用具之一,功能与现代的落地台灯相似,既可不依桌案,又可随意移动,还具有陈设作用。灯台的造型一般比较细高,常见形式为圆墩座或十字座上树一立柱。座与立柱间施以雕花高站牙,柱顶施圆台式灯托,托下施挂牙。此外亦有形体结构甚为精巧者:如将灯柱插于可升降的“冉”字座架中间,通过活插销作用来调节灯台的高度。
海南黄花梨:镜台是支架镜子所用的器物,它实际上就是一种简单的梳妆台。它们使用方式相同,一般置于内室,镜台的形式很多,早期镜台多是在台座(架)之上单放一镜,后来又出现了折叠镜台和镜箱等。镜箱的功能一般较多,镜箱内还可放置各种梳妆用品,其功能等同于梳妆台。而且随着清代玻璃镜的流行,清代出现的穿衣镜、高座钟式玻璃镜等都可以视作镜台的新形式。
海南黄花梨:明清时期的梳妆台比较普遍,它是把镜中固定于台桌上,台面之上通常设计出一些小巧的屉格,这些屉格除了置放镜子以外还可以放梳篦、脂粉、奁盒、首饰等。
总之,不论是古雅精丽的明式家具,还是雍容华贵的清式家具,它们独特的时代艺术特点,精湛的木作工艺,完美的造型设计及多样变化的功能款式都深深震撼着后人。它们已远远超越其实用性而成为名副其实的艺术品,长久以来备受人们的重视与喜爱。近年来,因为一代宗师王世襄先生和著名学者田家青先生等人的研究与倡导,兼之艺术品投资热的升温,明清家具作为世界艺术宝库的一朵奇葩,进一步受到世界各国收藏界的青睐,这也使得明清家具的市场价格直线攀升。为了使广大收藏爱好者在欣赏、鉴别和购买明清家具时有谱可鉴,有价可依,我们的主旨是为消费者提供未来一二年古董家具市场的合理估价,在反复斟酌和多次寻访后,我们请到海南黄花梨网CEO赵正浩先生作为估价师,赵先生经营过古木古典家具,近年主营黄花梨、阴沉木等硬木高档家具,视野广阔,经验丰富,在北京、上海、广州、香港、台湾等地有广泛的行业人脉资源,而且在理论上对古董家具又钻研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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