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家具的鉴赏——材质篇
明及清前期硬木家具,以紫檀、黄花梨、鸂鶒木、铁力为主要材料。凡用上述四种木材制成而又看不出有改制痕迹的,大都是传世已久的原件,北京匠师称之为“原来头”。近代仿制的不是绝对没有,但因材料难得,售价未必合算等原因,为数不多。
硬木中另外几种家具用材为红木、新花梨及新鸂鶒木。用这几种木材制造家具,多为清式或晚清、民国时期带有殖民地色彩的家具。倘作明式,因材料的年代和形式的年代不符,已可知其为近代仿制。上述鉴定方法由于屡试多验,就自然形成一种认识。因此,明及清前期家具为原制亦仿制,和所用的木材有密切关系。辨别木材也就成为鉴定家具年代首先要注意的事了。
对上述现象的解释,乃由于黄花梨、鸂鶒木至清中期日见匮乏,而资源丰富,进口量日增的却是红木、新花梨等木材。因此使用它们制造家具,除非特意仿明,其造型必然是清式或更晚。紫檀在清代中期仍有输入,但价值昂贵,帝王权贵有力致之,而他们所爱好的多于繁琐的清式,故当时所制的紫檀家具,很少为明式。至于铁力,产自岭南,硬木中居下等,制成家具也难得善价,特意用它来仿明式的也就不多了。
有一种非硬性木材却不宜忽视的是榉木,即北京匠师所谓的南榆,在明代曾被大量用来制造家具,入清后还一直采用。榉树生长在明及清前期精制家具的主要产地太湖地区,当地认为是硬木以外的最佳木材。传世的榉木家具,有不少是明制的,且系精品。由于当地工匠长期保留着明代手法,清中期乃至更晚的制品,依然是明式风格。它和几种硬木不同,不存在木材的使用关系的时代早晚的问题。榉木的明式家具有早有晚,差别很大,如何对它们准确断代,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家具的附属用材如石板、铜铁饰件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家具的年代。大理石和岩石山及矿石有些相似,但前者的开采,远比后两矿为早。白铜饰件如为原配,形制古朴,绣花又斑驳自然的,家具本身也必然时代较早。黄铜饰件一般晚于白铜饰件。
编辑: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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