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一刀棵海南黄花梨树 换来半年牢狱之灾
本报海口4月5日讯(记者纪燕玲通讯员王枫杨兵)海口市龙泉镇一名男子为在自家房后一块地上建房,砍了一棵树,这回事情可闹大了。这棵树可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降香黄檀(即海南黄花梨树)。经龙华区检察院指控,法院一审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海口公园的海南黄花梨古树
龙华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7月19日上午,王某为了在自家房后的一块土地上建造房屋,在未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同父亲和两个弟弟等人一起,用斧头、手锯、钩刀、锄头等工具,砍伐了一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降香黄檀(海南黄花梨)。
法院一审认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降香黄檀(海南黄花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应给予惩处,鉴于其犯罪后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本文来源:南国都市报 )
编辑: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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